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或者是房子在婚后登记为两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婚后拆迁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很明显,本案的拆迁安置费并不属于前四项。那么,是否属于第(5)项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也就是说其中也没有包括一方个人的拆迁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