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8年经济工作。其中提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而回想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领域的要求是,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两相对比不难发现,如果说2017年是重在研究和启动建立的话,那么2018年,或将是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取得实效的一年。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住房制度改革,相比于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对房地产市场的改变和影响可能更为巨大。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7年,实际上住房领域已经进行了不少制度上的新安排。除了近些年一直延续的各种行政调控手段之外,国家加大对住房租赁的支持力度,多地出台支持住房租赁发展的政策措施,应该说住房租赁在过去的一年大踏步地走向舞台中央,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吹响了冲锋号。各地方也在积极探索,一些有益探索有望成为未来改革的新方向。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支持北京、上海两地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旨在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还比如,北京市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房,目前已经建设约12万套。此外,关于“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从有关部委负责人的回应来看,“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1998年前后开始,我国进行了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核心是停止福利分房,进行市场化改革。尽管当前,房价在一些城市过高,也一度出现房价过快上涨。不可否认的是,住房市场化改革,使得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地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使得我国在总体上告别了住房短缺。因此,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仍然应该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道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而不是像一些人提出的重回福利分房的轨道。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到到现在,积累了一些问题。从市场的角度看,其表现就是房价在一些城市过高,房价在一些城市过快上涨,且一度出现屡调屡涨,住房偏离基本的居住属性过远,投资投机性需求在一些城市较为普遍。一些困难群众因为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仍然面临住房困难等。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市场和政府的定位问题,房地产基本制度建设问题,房地产政策的定位问题,以及一系列配套体系。由此,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住房制度改革一定不是对某一领域政策和制度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从多个角度协同发力,发挥综合的、根本的作用,可能包含土地制度、住房金融制度、税收制度、信息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交易监管等一系列制度的构建。住房制度的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非短期能够实现,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行政调控等短期调控措施仍然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