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热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明确提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不可单独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薄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早在2016年,原国土资源部就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其中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薄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继承房屋可重建
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按照“房地一体”、“地随人走”的原则被继承,因此对于没有附着农宅的闲宅基地,即没有办法继承,同时,如果继承的房屋发生崩塌、撤除两年以上未康复运用的,所有权自然灭失,村集体就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无偿收回。这也需要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城市居民,需要经常回乡返修。随着宅基地用益物权的不断加强,未来可通过申请,对农宅进行改建或重建。
继承房屋可出租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到,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城镇户口不可买地建房
2019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早已明确提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