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经过建筑局
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经过建筑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经过建筑局便出现第三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认定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